全面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更好維護河暢水清
本報訊(記者郭少東 通訊員盧明發)近日,南寧市河長辦、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出工作組到橫州市聯合開展河道公益訴訟事件督查。工作組先后實地督查橫州市新福鎮新福新城、橫州鎮清江村、南鄉鎮紅宜村有關侵占河道違章建筑、違規采砂影響河堤安全、違規堆放河砂等公益訴訟案件整改情況。
今年以來,根據群眾舉報和日常監管,橫州市共開展水行政執法39船次210人次,巡查河道3400公里,下發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16份,立案結案6起,罰款金額26.8萬元,有效制止了非法采砂行為。
南寧市水系發達,河流湖泊縱橫交錯,為進一步提升保護水生態環境資源的整體工作效能,持續加強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南寧市河長制辦公室南寧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于2020年9月印發,探索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共同構建強有力的司法行政雙層防護網,開創雙贏、多贏、共贏的水環境治理新局面。
經過近兩年的探索完善,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為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促進了南寧市各級河長湖長和有關責任單位履職盡責,進一步改善水生態環境。2021年以來,南寧市把水利作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重要內容,在河長制領域積極開展檢察公益訴訟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南寧市將進一步完善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及時制止違法行為人的涉水違法行為,追究涉水領域違法行為人的損害賠償責任,通過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訴訟,更好維護涉水領域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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