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救助管理機構開放日特殊困難群體在海南如何享受救助?這份攻略請收藏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19日消息(記者 姚皓)特殊困難群體在海南如何享受愛心救助是不少群眾關注的話題。在6月19日第十個全國救助管理機構開放日到來之際,記者實地走入海南省救助管理站,帶大家了解該站救助管理工作基本情況、救助管理對象與條件、救助管理流程等具體內容,全攻略答疑解惑。
海南省救助管理站位于海口市秀英區海商路8號,是民政部評定的國家二級救助管理機構和海南省唯一的全國跨省救助管理站,是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臨時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而設立的公益機構,除承擔省內救助管理業務外,還負責全國流浪乞討人員的跨省接領護送。
此外,海南省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省反家庭暴力庇護中心也設立于該站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或未成年人均可在此獲救助保護,該站將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并提供心理咨詢和法律援助等各項服務。
海南省救助管理站蔡良告訴記者,生活無著困難群體可通過多個途徑向他們求助。包括自愿來站求助、民政系統護送來站、公安部門引護來站、群眾引領來站等。求助人員來站后,該站將甄別其是否符合救助條件,具體救助對象包括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一般具備上述救助條件之一的即提供救助服務)。
同時,海南省救助管理站還將尋親不著、務工無著等短期城市生活無著人員,突發疾病、被騙被盜等遭遇臨時性急難人員以及拾荒、賣藝等邊緣流浪乞討人員也納入救助范圍。對于年老、年幼、殘疾等原因無法提供個人信息者,先提供救助服務,再查明情況;對于危重病人、精神病患者,當時因病無法提供個人信息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則,直接送救助管理機構定點醫院救治,等其病情穩定后,再對其身份進行甄別核查,確定是否屬于救助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經甄別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情形一般包括,拒不配合安全檢查、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規定、自身有能力解決食宿者、索要現金與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實提供個人信息、經過甄別查明屬于虛構流浪和乞討事實來騙取救助、享受申請救助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等。
符合救助條件的人員,海南省救助管理站將為其辦理入站手續、進行安全檢查、行禮存放,進行入受助區,確定救助方案。需提供基本服務的,安排食宿、聯系家屬、組織文體活動;需特殊服務的,安排危重病人救治、心理輔導、行為矯正。需離站的,辦理離站手續、親屬或民政系統接回(或提供車船票自行返鄉、或自愿離站、或工作人員護送返鄉)。
目前與救助管理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有關文件共計75個,而海南省救助管理站日常施用的主要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有求助需求者可參看了解。
據統計,從2016年至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救助管理站共救助人員17044人次(合計211927人天次),其中未成年人385人次,護送受助人員返鄉584人次,發布尋親信息并為受助人員找到親屬1199人次,共幫助5464名受助人員返鄉,其中跨省護送返鄉584人次,提供返鄉車船票4880張,救助管理工作成效顯著。
(南海網)
注明:本文章來源于互聯網,如侵權請聯系客服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