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吊臂斷裂致1死,深圳外環高速第10合同段事故查明
深圳訊今日(6月17日),本報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深圳外環高速深圳段工程第10合同段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據悉,2022年3月19日,深圳外環高速深圳段工程第10合同段項目生活區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經查明,事故項目的施工單位為中鐵十八局市政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華。
監理單位為云基智慧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果。
勞務分包單位為誠凱建筑勞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耀。
設備出租單位為展順發租賃中心,法定代表人為郭某展。
調查組經過縝密調查分析,還原了事故經過:3月18日,項目部計劃將零散員工集中到現外環高速橋下生活區居住,并對生活區集裝箱房進行集中擺放。3月19日,項目部副經理黃某濤安排林某湍(誠凱建筑勞務公司派駐項目管理員)在生活區現場確認集裝箱房擺放位置。12 時 30 分,林某湍聯系雜工班長張某安排2名工人配合吊運集裝箱房,同時聯系郭某展派車進行吊裝。14時許,林某湍與向某友、林友某一起3人配合郭某展開始吊裝作業。郭某展負責車輛起重機操作,林某湍、向某友和林友某隨車負責協助掛(解)吊鉤。16時許,郭某展操作隨車起重機將第2個集裝箱房吊運至現生活區,為了更好放置第2個集裝箱房,決定先對第1個集裝箱位置進行調整。16時20分許,林友某使用梯子爬到第1個集裝箱房頂上,在其準備解掛鉤過程中吊臂突然斷裂。郭某展看到吊臂將集裝箱房砸壓變形、林友某從集裝箱上掉落后,迅速從駕駛位下來查看情況.項目部安全員王某聽到聲音后趕到現場并通知黃某濤。隨即黃某濤開車將林友某送往深圳平樂骨傷科醫院救治,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調查組認定:中鐵十八局市政工程公司,在組織臨時吊裝作業過程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未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對承包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去發現設備安全隱患和發現作業人員違規作業行為,建議行政處罰。
展順發租賃中心,對隨車起重機日常維護和安全檢查不到位,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去發現涉事設備的安全隱患,建議行政處罰。
誠凱建筑勞務公司,建議行政處罰。
此外,黃某濤,作為中鐵十八局市政工程公司外環 10 標項目部項目副經理,本次作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建議行政處罰。
郭某展,作為展順發租賃中心的主要負責人,建議行政處罰。
【本報銳評:項目收尾時,切不可收心】
據了解,本起事故發生在項目的收尾階段。在未告知監管、建設及監理單位、未派安全員旁站的情況下,項目部臨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吊裝作業(屬危險作業),未配備起重信號司索工,未檢查發現隨車起重臂銷軸存在裂紋安全隱患,造成隨車起重臂銷軸突然斷裂,起重臂砸中違規在下方作業的員工并致其死亡。這反映出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管理和監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
項目收尾時,切不可收心。特別是在人員已經處在即將完工的狀態時,極易精神松懈。項目部在這個階段,也容易出現監管不嚴、人心渙散的狀態。除關聯企業自身要保持警惕,監管部門也應強化工程收尾階段、停工期間及非工作時段的巡查檢查,防止特殊時段監管缺失,出現思想松懈和違規作業,造成意外發生。(文|中國基建報 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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